中华实用诊断与治疗杂志

期刊简介

  《中华实用诊断与治疗杂志》(月刊)创刊于1987年,由中华预防医学会与河南省人民医院主办。

  《中华实用诊断与治疗杂志》办刊宗旨始终是以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、政策,展示我国诊断与治疗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,为广大医务工作者服务,推广新技术、新疗法。交流临床实践经验,传递科技信息,始终坚持以临床诊疗、预防为主,以实用为主,提高临床正确诊断率、治愈率,降低死亡率,提高我国医务工作者的科学技术水平,推动我国医学事业深入发展。遵循“百花齐放,百家争鸣”的方针,本着理论与实践结合,普及和提高并重的原则。刊登与临床相关的国内外诊断与治疗新理论、新技术、新成果,设有论著、综述、诊疗技术、药物与临床、临床应用研究、疾病预防与控制等栏目。读者面向从事临床工作的各级医务人员及有关科研人员。以“报道项目齐全、结构严谨、文字精练、编排和印刷规范”等特色深受医务工作者好评。


个人出书申请的书号是不是一次性收费?

时间:2023-12-08 10:05:01

个人出书申请的书号是否一次性收费?

1. 背景

近年来,随着出版业的发展,越来越多的个人或小型出版机构开始涉足出版领域。其中,申请书号成为了许多作者和出版机构关注的问题。有人认为,个人出书申请的书号是一次性收费,可是真的是这样吗?

2. 现状

首先,我们来看一下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个人出书申请的书号的收费规定。根据《全国出版物目录管理规定》第十一条规定,书号是全国出版物目录管理的统一编号,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指导,由中国标准出版社负责实施颁发,符合出版物登记条件的,应当颁发新书号。从规定中可以看出,个人出版物申请书号同样需要符合出版物登记条件,因此需要进行申请。

然而,对于书号的收费问题,规定并未做出明确规定。但是,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上的《关于国内书号价格的几个问题的说明》中明确规定了书号价格。

根据《关于国内书号价格的几个问题的说明》规定,书号的费用包括两部分,即首次颁发费和更改费。其中,书号的首次颁发费是按照出版物所属类别和出版时间分段计费。一旦颁发了书号,即为永久性的标识符,不需要再次交纳首次颁发费。

3. 结论

根据上述规定,可以得出结论:个人出书申请的书号不是一次性收费,而是按照首次颁发费的标准进行收费的。一旦颁发了书号,即为永久性的标识符,不需要再次交纳首次颁发费。

虽然书号不是一次性收费,但相比于整个出版过程中所需的费用,书号的收费是较少的一部分。因此,作者或出版机构可以适当考虑书号的收费问题,以便更好地完成出版物的出版和推广工作。

4. 建议

除了了解书号的收费问题外,个人或小型出版机构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:

1)在申请书号前,要确保出版物符合出版物登记条件。

2)要注意书号的使用和管理,以免书号被误用或遗失。

3)要及时更改书号信息,如出版物名称、出版周期、页数等变更时,需要及时更新书号信息。

4)要与具备实力、信誉良好、服务质量高的出版服务机构合作,以确保出版物的质量和正常出版推广。

5)结论

个人出书申请的书号是按照首次颁发费的标准进行收费的,不是一次性收费。尽管收费金额较少,但在出版物申请过程中,作者或出版机构还需关注出版物登记条件、书号的使用和管理,以及与出版服务机构的合作等问题。